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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龚彩艳等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梧建干〔2024〕11号)

2024-11-04 15:45     来源: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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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龚彩艳同志(女)任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副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晓琪同志(女)任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监管科副科长,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婧同志(女)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董砚彬同志(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主持政策法规科全面工作。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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