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桂建管〔2024〕22号)要求,做好我市注册建造师“挂证”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经过初步梳理,发现部分单位(详见附件2)存在人员“挂证”行为线索,现作如下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前到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领取你单位存疑人员名单线索。
二、请相关单位积极调查核实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挂证”行为。并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盖章版的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缴存证明,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等)纸质版提交至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ck3886535@163.com。
三、逾期不领取、不提交或提交的自查报告与相关佐证材料内容不实,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黄昭凯,电话:0774-3886535。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桂建管〔2024〕22号)
2.涉及的存疑相关单位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