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5293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标 题: 关于2024年梧州市房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监督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梧建〔2024〕22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提升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我局于2024年10月8日—10月12日对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抗震设防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抗震设防情况
我局组织市内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市政、勘察等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采取查阅资料的方式,对我市城区及市辖三县一市在建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各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有关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抗震设防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项目15个,其中公共建筑类6个,居住建筑类4个,厂房类3个,市政类2个。专家组对各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详见附件)。从检查整体情况看,抽查项目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总体可控。
(二)建设工程勘察现场质量情况
市内勘察专业专家采取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核实的方式,对我市正在进行钻探作业的建设工程勘察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查,对受检项目勘察现场进行检查,并与监管平台上的项目资料和现场照片进行比对。
本次检查共抽查项目2个,专家组对各项目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详见附件)。从检查整体情况看,抽查工程勘察现场质量总体可控。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房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抗震设防情况
1.设计单位问题:部分设计单位违反设计流程,未进行足够详细的设计,图纸深度不足,施工图缺乏必要的细节和标注,计算错误,计算书与图纸不一致,未充分了解或遵守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等。
2.勘察单位问题:部分勘察单位,勘察报告及图纸深度不足,报告中照片内容有缺漏,未提供设计需要的相关参数或建议参数未明确取值范围,部分报告内容未进行评价分析或未提供相应处理建议,未充分遵守相关勘察规范和标准等。
3.审图机构问题:部分审图机构审核不严,未对施工图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导致图纸存在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图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
(二)建设工程勘察现场质量检查情况
勘察单位问题:部分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开工钻探时,未及时到现场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拍照上传系统。部分项目取芯率偏低,且芯样扰动大,影响岩土芯鉴别。
三、处理意见
(一)请受检项目的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和审图机构,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本单位关于质量管理的整改措施,认真对项目进行整改,修改完善有关设计,修改后的图纸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项目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审查中提出的意见,并做好后续完善工作。同时要将本次检查提出的意见做为重要参考,对原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中未发现的问题及时函告建设单位,以督促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二)要求各设计、勘察、审图单位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此次检查情况,参照各项目检查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出加强内部质量管理的措施和处理意见。本次所有受检单位需按专家意见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并签署复查意见后,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技术综合科。
(三)针对此次核查结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6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20〕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20〕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本次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
1.点名通报。对本次核查发现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的2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详见附件2)予以全市点名通报。责令上述单位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汲取经验教训,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学习,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2.督促整改。对本次核查发现多次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涉及的1家勘察单位、2家设计单位、2家施工图审查机构(详见附件3)予以全市点名通报,并由相关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同时将上述单位列入抽查、专项核查的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勘察设计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国家、自治区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勘察设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完善勘察设计流程,提升勘察设计水平。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和安全。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施工图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审查责任,配齐配强专职审查人员。严格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深度规定及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开展技术性审查工作。对于施工图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通过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请市勘察设计协会继续发挥好行业的指导作用,做好行业技术交流与培训、评优和问题反馈等工作。
(四)各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和动态考核,把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推动我市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2024年梧州市房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暨抗震设防监督专项检查情况
2.通报项目单位一览表
3.督促整改项目单位一览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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