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0226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1月03日 |
标 题: 关于评标专家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通报 | |
发文字号:梧建〔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3日 |
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关于转发2024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事宜及新评标专家入库的通知》(梧建〔2024〕179号)的相关规定,在2024年9月1日前入库的评标专家需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的评标专家,将依据规定被扣减相应的动态考核分数。
经核查,部分评标专家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具体如下:
一、陈锋等88名评标专家(名单详见附件)连续两年未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我局要求完成线上继续教育培训。
二、莫少云、温丽霞、陈洁明、闫俊玲、冯楚欣、黎洁兰6名评标专家未按我局要求参加线下继续教育培训。
经研究决定,我局依据相关规定扣减上述94名评标专家的动态考核分数各10分。
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鉴,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按时参加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我局开展的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遵守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履行评标专家职责,共同维护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
附件:连续两年未按时完成线上继续教育评标专家名单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