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997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17日 |
标 题: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梧州市本级2025年1-3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梧建〔2025〕2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7日 |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我市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通知,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我局制定了《梧州市本级2025年1-3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7日
梧州市本级2025年1-3月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实施细则
一、契税补贴对象及标准
自2025年1月1日—3月31日,在梧州市城区(即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类),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二、契税补贴原则
契税补贴遵循先征后补原则,购房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契税的,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
2025年1月1日前已网签备案的合同在1月1日后因故撤销,撤销后同一人或包含同一人作为业主重新购买同一套商品房的(含住宅、非住宅类),不得享受此次契税补贴。
三、申请契税补贴期限
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业主,提交申请契税补贴材料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契税补贴权利。
四、办理流程
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持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2号红岭大厦)一楼A14号窗口提交申请。
五、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需提交的资料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或开发企业售楼部领取(一式一份,收原件);
(二)契税税票(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购房人身份证明(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购房人本人的银行账号(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已领取契税补贴的因特殊原因确需办理网签合同撤销、退税手续的,必须先退回已领取的契税补贴,才能办理网签合同撤销、退税等相关手续。
(二)为防止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购房契税补贴,设立咨询、举报电话:0774-2826626、0774-6025091
附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新建商品住房 £新建车位 £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产品
购房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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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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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本次购买房产情况 |
1、新建商品住房(£首套 £二套 £三套以上) 2、其他(£车位、商铺、写字楼等) | ||
出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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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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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日期 |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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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
成交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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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补贴 (元) |
(小写):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购房人开户 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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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开户 银行账号 |
持卡人: | ||
购房人现场签名(手印)或盖章: 本人承诺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失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 月 日 | |||
收件人(初审): 审核人: | |||
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