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5643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5 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服务指导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梧建〔2025〕2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6日 |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各工程勘察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水平,规范勘察单位从业行为,强化技术帮扶与质量监管协同推进,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职能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全市工程勘察质量服务指导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2025年全年持续开展。
二、服务范围
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中上传的全市工程勘察项目。
三、服务方式
以“指导+服务”为原则,通过以下方式强化技术支撑与质量提升:
(一)线上动态指导
通过监管平台实时抽取项目,组织专家对勘察原始记录、影像资料等进行线上核查,发现问题后即时反馈并指导整改。
(二)现场精准服务
1.对抽中项目开展实地指导,专家服务组深入勘察现场,重点协助解决复杂地质条件、技术标准执行等难点问题。
2.结合项目实际,提供“一对一”技术帮扶,优化勘察方案、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原始数据采集质量。
(三)培训与宣贯结合
1.定期组织勘察规范、安全生产等专题培训,通过案例解析、经验分享等形式强化从业人员能力。
2.针对共性问题编制《勘察质量常见问题指南》,提供各单位参考学习。
四、指导内容
(一)勘察单位是否按照资质等级承揽业务。
(二)勘察单位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开展勘察工作,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三)勘察现场记录是否按规定要求上传、上传的现场照片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原始记录弄虚作假行为等。
(四)勘察现场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
(五)工程勘察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指导辖区项目勘察单位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跟踪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
(二)各勘察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现行标准,即日起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
(三)我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组织专家开展服务,指导建设项目勘察质量。
(四)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规定,采取约谈告诫、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请各勘察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强化质量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活动期间我局将设立专项联络通道(联系人:常宁,联系电话:3887100),及时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特此通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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