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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9批申请办理公租房 变更审核结果公示11户

2025-05-26 10:55     来源: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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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20248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第9批经审核同意办理公租房变更业务保障家庭进行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于2025年5月31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2025年第9批公租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示名单


2025526

序号 公示号 申请家庭 是否纳入保障 与主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码 保障
状态
承租公租房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 审核结果 备注
1 B2018TY0022 主申请人 李碧 本人 450402********0324 实物配租 平浪小区
1-1-312
李碧为视力1级残疾人,2025年4月8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 拟同意从2025年4月8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27.5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1-1-312房。
2 49 主申请人 吴乾宁 本人 450403********1217 实物配租 枣冲小区
1-3-902
该家庭2025年4月3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低保证明。 拟同意从2025年4月3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30.6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小区1-3-902房。
3 1513 主申请人 李剑文 本人 450403********2716 实物配租 富民小区
8-3-603
原主申请人覃燕琼(身份证号码:450404********1229)已故,退出公租房。主申请人由覃燕琼变更为李剑文。 拟同意变更李剑文为主申请人,变更后保障1人,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39.23㎡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8-3-603房。
4 2746 主申请人 欧燕 本人 450421********5529 实物配租 富民小区
11-3-602
原主申请人罗炳全(身份证号码:450403********001X)已故,退出公租房。主申请人由罗炳全变更为欧燕。 拟同意变更欧燕为主申请人,变更后保障2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富民小区11-3-602房。
共同
申请人
罗栋航 子女 450403********003X
5 W2017L1425 主申请人 祝东平 本人 452423********1311 实物配租 龙平小区
9-611
主申请人祝东平与共同申请人周燕连(身份证号码:450422********1763)离异,周燕连自愿退出公租房。 该家庭因提供不了本市市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2021年10月被取消保障资格,但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0平方米,提出存在住房困难,根据相关规定,一直以市场租金租住龙平公租房。现提交离异证明,共同申请人周燕连自愿退出公租房。该家庭成员名下均无房产,拟同意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9-611房。
共同
申请人
祝子健 子女 450422********1372
6 B2025Y0039 主申请人 吴铧书 本人 440825********1567 轮候保障 申请增加朱浩嘉为保障对象、轮候龙平小区两房一厅。 拟同意增加朱浩嘉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3人,该家庭原轮候户型为一房一厅,现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意向小区为龙平小区,按变更通过之日起重新轮候。收回2025年3月19日经公开抽号抽到的龙平小区4-1506房(一房一厅),已抽号家庭不发放补贴。
共同
申请人
朱浩文 子女 440811********0615
朱浩嘉 子女 450405********2036
7 B2023L5043 主申请人 林江峰 本人 450404********0913 轮候保障 共同申请人林佐荣(身份证号码:450404********0935)已故,退出公租房。自愿申请轮候龙平小区一房一厅。 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应配租两房一厅,但该家庭自愿申请调整为一房一厅。现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变更通过之日起按原顺序轮候。收回2025年2月24日经公开抽号抽到的红岭小区6-505房(两房一厅),2025年3月起停发补贴。因该家庭2025年租赁补贴未发放,故2025年1月起应按450元/月发放补贴,3月停发补贴,应补发补贴900元。
共同
申请人
徐容芬 母亲 450411********1028
林庆国 子女 450404********121X
8 A2020L0043 主申请人 何淑玲 本人 452423********0523 实物配租 平浪小区
7-4-102
该家庭2025年4月18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一家两口均为低保的证明。 拟同意从2025年4月18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该家庭不变更配租户型,超出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7-4-102房。
共同
申请人
周士杰 子女 450403********0914
9 B2016D0029 主申请人 廖芳 本人 450404********1228 实物配租 红岭小区
16-1104
申请增加黄树宗为保障对象;该家庭2025年2月28日申请减免租金和物业费,并提交一家两口分别为低保边缘、低保人员的证明。 黄树宗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保障1人。拟同意从2025年2月28日起变更该家庭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小区16-1104房。
共同
申请人
黄树宗 配偶 452424********0079
10 W2022L02028 主申请人 苏钰晴 本人 450422********2621 实物配租 平浪小区
4-2-2005
主申请人原名苏英,现变更姓名为苏钰晴;增加杨谨宁为保障对象。 拟同意变更后主申请人姓名为苏钰晴,杨谨宁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保障2人。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一房一厅,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43.95㎡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小区4-2-2005房。
共同
申请人
杨刚 配偶 450422********2651
杨晋权 子女 450422********2639
杨谨宁 子女 450422********2625
11 单位142 主申请人 杨锦江 本人 450481********1413 实物配租 龙平小区
2-1812
申请调整龙平小区两房一厅。 现承租龙平小区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杨锦江为退役军人,按变更通过之日起优先轮候。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2-1812房。
共同
申请人
李超兰 配偶 440921********5449
杨任燊 儿子 450481********1437
杨任杰 儿子 45048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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