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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5年第10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8户

2025-05-26 10:40     来源: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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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20248号)的相关规定,李玉珍等8户家庭因获得实物配租资格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拟取消8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5年6月23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10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8户


2025年5月26日

序号 公示号 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初审结果
1 W2024D0043 李玉珍 450403********0923 因已知悉领取入住通知书信息,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领取入住通知书、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 W2024D0051 陈盛安 450821********4711
3 W2024D0061 陈银安 450821********4739
4 B2024D0053 罗文龙 450404********0315 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5 B2018TY0286 梁锦凤 450402********0624
6 B2024D0125 唐雪枝 450402********0369
7 B2024D0134 陈天如 450403********0933
8 B2025D0002 万家宁 450402********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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