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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8批公租房合同期满 申请按市场租金续租家庭名单公告5户

2025-06-03 09:30     来源: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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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租房合同期满,吴凤连等5户家庭提交了续租申请材料,经审核及公示,家庭因没有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或提供不了在本市三城区连续6个月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3505.83元等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条件。该批家庭虽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均低于13㎡的标准,且提出存在住房困难,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可按市场租金租住公租房,现将名单进行公告。后续由公租房运营单位按《办法》相关规定核查租用情况,如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办理续签合同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第8批公租房合同期满申请按市场租金续租家庭公告名单(共5户)


202563

序号 申请
家庭
是否
纳入
保障
与主
申请
人关
身份证号码 月收入(元)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1 主申请人 吴凤连 本人 450421********2527 1800.00  1800.00  0 该批家庭没有本市有效的《居住证》或申请当月前6个月在本市三城区连续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2 主申请人 董慧明 本人 450421********5548 1000.00  1000.00  0
3 主申请人 何廷斌 本人 450422********4014 3000.00  3000.00  0
4 主申请人 徐柱荣 本人 450421********3035 1800.00  1633.33  0
共同
申请人
覃亚露 配偶 450421********3086 1500.00 
徐泽 儿子 450421********3019 1600.00 
5 主申请人 魏桂玲 本人 450404********0323 5154.75 4367.68  0 该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3505.83元。
共同
申请人
郭展球 配偶 450404********1236 3580.6
注:上述家庭虽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但经审核,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均低于13㎡的标准,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存在住房困难家庭,可按照市场租金继续租住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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