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规定,钟金水家庭提交了异议材料且经审核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6月12日前邮寄或直送新兴珠宝路1号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恢复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户)
2025年6月6日
序号 | 主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1 | 钟金水 | 450404*******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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