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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钟金水家庭公租房 保障资格的公示1户

2025-06-06 10:55     来源: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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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20248号)的规定,钟金水家庭交了异议材料且经审核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6月12日邮寄或直送新兴珠宝路1号梧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恢复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户


2025年6月6日

序号 主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钟金水 450404*******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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